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08年9月2日完成。
根据初步询价的结果,经发行人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29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兴业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8年9月4日和9月5日9:30-15:00进行网下发行,于2008年9月5日9:30-11:30、13:00-15:00进行网上发行。上述发行的有关事项在《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下网上发行公告》”)中说明,该《网下网上发行公告》刊登于2008年9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现将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初步询价的组织情况
在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2008年8月29日至2008年9月2日),兴业证券相继在上海、深圳、北京举行了推介会。截至2008年9月2日15:00时,兴业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106家询价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其中28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0家证券公司、22家信托投资公司、6家财务公司、9家保险机构和1家QFII。106家询价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均为有效报价。经统计,上述询价对象报价的全部区间为9.00元/股~19.80元/股。
二、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发行人和兴业证券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为1,670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数量为33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数量为1,33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最终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5.29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23.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72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网下发行
兴业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于2008年9月4日(T-1日)及2008年9月5日(T日)每日9:30~15:00接受配售对象的网下申购。本次网下发行的价格为15.29元/股。本次网下申购缴款时间:2008年9月5日(T日)。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全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08年9月5日(T日)当日15:00之前,T-1日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为保证有足够时间申购,请配售对象尽早划转申购款项,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只有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方可参与网下发行,名单见刊登在2008年9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网下网上发行公告》。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8年9月2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方可参与网下发行。
四、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根据刊登于2008年9月4日(T-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网下网上发行公告》具体实施。
网上申购日为2008年9月5日,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
网上申购价格为:15.29元/股。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荣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18楼
电 话:021-68419973
传 真:021-68419764
联 系 人:张晓舒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9月4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