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奉化元康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大连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 最高额15,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不含本次担保)。
● 此次对外担保,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大连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奉化元康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保证,保证期间为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
二、担保双方基本情况
奉化元康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为30,000万元,主要负责运作浙江省奉化市三高连接线公路项目。其中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4,000万元,占80%,奉化交投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20%。截止2008年6月30日,奉化元康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78亿元,净资产为3亿元。
上海大连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大连路黄浦江底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经营。截止2008年6月30日,上海大连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4亿元,净资产为5.35亿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编号为“公高保字第99072008B81048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上海大连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奉化元康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金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项下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期限为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不含本次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大连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上海大连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9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