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8月2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08年9月3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6M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人,实到董事十一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黄中发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同意:叶永泰先生因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原因而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公司感谢叶永泰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根据股东单位推荐,会议决定提名钟英华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本公司独立董事石本仁先生自2002年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期已满,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本公司新独立董事未选出之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感谢石本仁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
会议选举王世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叶永泰先生因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原因而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公司感谢叶永泰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会议选举洪汉松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一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08年9月19日上午9:00在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6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二)审议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三)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出席会议人员:
(一)董事会将2008年9月16日定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凡该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其他有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1、董事候选人钟英华先生简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世定先生简历;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6、独立董事关于董事、独立董事变更的独立意见。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钟英华先生简历
钟英华先生,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83年至1988年在广东省电力线路器材厂任车间副主任兼工会主席;1989年至1993年在广州全辉皮件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1994年至1995年在广州开发区能源总公司任副总经理;1995年至1996年在广州开发区东区北片筹建办任副主任;1996年至1998年在广州开发区东骏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1998年至2005年在广州开发区永和发展总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2005年2008年在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兼广州开发区永和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至今在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兼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钟英华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世定先生简历
王世定先生,1944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65年9月至1974年3月任北京手表厂财务科会计;1974年3月至1979年9月任北京钟表工业公司财务科负责人;1982年9月至1984年12月任财政部财科研研究生部教师;1984年12月至1990年3月任财政部财科所会计研究室副主任、主任;1990年3月至2001年7月任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2001年7月至2004年7月任财政部科研所顾问;2004年至今任财政部科研所研究员兼博士生导师。
王世定先生曾任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悦达集团独立董事;2002年10月至2008年10月分别任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12月至今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世定先生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三: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世定,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世定
二○○八年九月三日
附件四: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王世定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王世定 (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王世定 (签署)
日 期:二○○八年九月三日
附件五: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就提名王世定先生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五、独立董事侯选人王世定先生不存在《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三日
附件六:
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独立董事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对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变更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公司董事叶永泰先生因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原因而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意钟英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石本仁先生因任期已满原因而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意王世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其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符合任职要求。
三、上述候选人提名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石本仁、吴三清、
简小方、李江涛
二○○八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08—03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8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6
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9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三)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以上第(一)项议案的具体内容披露于2008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第(二)、(三)项议案的具体内容分别披露于2008年9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出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截止登记日托管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交割单)出席;
(二)登记时间:2008年9月17日上午8: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本地股东可持前述有效证件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先将有关证件复印后以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待现场出席会议时出示有关证件原件。
(四)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需提交的文件:
股东若因故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第五项)。该代理人出席会议需提交的文件有:1、授权委托书原件;2、委托人的持股证明原件和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并提交其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6M层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0730
联系人:王蓉、张婷婷
电话:(020)82068252
传真:(020)82068252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行使会议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00八年 月 日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