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0人,实际表决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为保证公司震后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玉双路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展期协议》,将已到期的3,0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展期至2009年2月3日,贷款利率执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二、为加快新津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的建设,根据公司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四川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方股东所签定的《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协议》中的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应对公司项目建设和经营所需融资贷款按贷款时各自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提供担保”的约定,以及《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股东单位为公司向中国银行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函》的要求,同意公司按14%的出资比例为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借款人民币1亿元提供人民币1,4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根据《借款合同》,上述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期限为60个月,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实施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用于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的建设。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4日
股票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编号:2008—033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1,4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1,4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2,8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人民币1,4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参股14%的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申请并获得了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拟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借入首笔期限为五年、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整、利率为基准利率的项目贷款。
根据公司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四川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方股东所签定的《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协议》中的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应对公司项目建设和经营所需融资贷款按贷款时各自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提供担保”的约定,以及《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股东单位为公司向中国银行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函》的要求,公司持有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14%的股份,应为人民币1亿元借款中的人民币1,400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0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协议》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应对公司项目建设和经营所需融资贷款按贷款时各自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提供担保”的约定,以及《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股东单位为公司向中国银行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函》的要求,同意公司按14%的出资比例为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借款人民币1亿元提供人民币1,4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B区
法定代表人:丁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94,5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47,25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多晶硅、单晶硅、单晶切片、多晶锭、多晶切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和系统;多晶硅副产物综合利用产品,承担工程服务和咨询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0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8,020.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7,229.23万元,总负债790.82万元,资产负债率1.65%,该公司在建设期,尚未产生收益。
三、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按14%的出资比例为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借款人民币1亿元提供人民币1,4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完成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00万元,逾期担保人民币1,400万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岷江水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