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天公布了《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报告》披露,2007年,715家央行分支机构依法对4533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共计350家金融机构因违规遭到处罚,占被查金融机构总数的7.72%。
《报告》透露,被检查的4533家机构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有3909家,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96家,保险业金融机构528家。对于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央行依法进行了处理,对部分金融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罚金共计2652.42万元。遭处罚的金融机构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为341家,占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的8.72%;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4家,占被查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总数的4.17%;保险业金融机构5家,占被查保险业金融机构总数的0.95%。
据了解,在被处罚金融机构中,除3家仅涉及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的违规问题外,其余347家均涉及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或是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全年未发生一起因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报告》透露,截至2007年底,全国308家银行业报告机构中已有279家正式报送数据,333家证券期货业报告机构中已有243家正式报送数据,107家保险业报告机构中已有90家正式报送数据。2007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2.1亿笔。2007年10月1日,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始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其中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报告大额交易报告27.95万笔,可疑交易报告3.47万份,保险业金融机构报告大额交易报告1.14万笔,可疑交易报告4139份。全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受理举报117份,比2006年上升19%。
2007年,央行对发现和接收的可疑交易线索进行分析筛选后,对其中1534个重点可疑交易线索实施了2052次反洗钱调查。
这些可疑交易活动经调查仍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央行向侦查机关报案,全年共计554起,占全部调查线索数量的36.11%,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295亿元。其中,央行协助侦查机关调查涉嫌洗钱案件328起,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约537.2亿元;破获涉嫌洗钱案件89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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