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考虑对大宗交易引入券商中介实施二次发售
□ 人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缺乏依据
□ “新老划断”产生的限售股不属“大小非”范畴
⊙本报记者 马婧妤
针对目前市场密切关注的限售股解禁问题,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发表谈话指出,监管部门对全流通环境下的限售股解禁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已经并且还将采取一些市场化创新措施,应对新市场体制下的新问题。
该发言人表示,无论是股改限售股还是“新老划断”之后产生的限售股,其锁定期的确定都建立在合乎法律要求、合乎股东权益的基础上,人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缺乏依据。
8月未现“大小非”减持潮
发言人表示,全流通属于基本制度的变化,在全流通情况下确实有大宗股份进入流通领域,市场上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对此监管部门给予了高度重视,也十分关心这些股份在某一个时段集中大规模进入二级市场,以及可能对价格造成的冲击。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5日披露的数据显示,被称为“大小非”解禁洪峰的8月份并没有出现减持潮,当月通过二级市场和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的“大小非”为4.8亿股,比7月份减少43%。
一段时间以来,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市场化的创新手法,规范大宗股份转让的行为、提高大宗股份转让的透明度以及为大宗股份持有者提供流动性,力求减轻限售股解禁给市场造成的波动。
近期监管部门制定并发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要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转让,此后严格查处了五单违规减持行为,目前监管部门还在关注大宗平台上可能存在的关联方交易等问题。
为增加“大小非”减持的透明度,开始通过中登公司定期披露减持情况,此后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又对大股东自由增持做出了制度安排,近期已有部分公司陆续增持并公告。
此外,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提到,监管部门正在考虑对大宗交易平台引入券商中介,实施二次发售,相关办法正在制定中。《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也已拟订完成,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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