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9月16日(星期二)上午11: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9月16日9:30-11:30,13:00-15:00
二、会议地点
乌鲁木齐市长江路352号伊力特酒店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序号 | 审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2 | 《关于发行人民币3.6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
2.01 |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
2.02 | 本次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2.03 |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 |
2.04 | 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
2.05 |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
2.06 |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安排 |
2.07 | 决议的有效期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
五、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9月11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七、相关说明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五日
附件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197 | 伊力投票 | 9 | A股 |
二、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73819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案1,则以1.00元的申报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公司简称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伊力特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发行人民币3.6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 2.00元 | |
2.01 |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 2.01元 | |
2.02 | 本次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2.02元 | |
2.03 |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 | 2.03元 | |
2.04 | 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 2.04元 | |
2.05 |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 2.05元 | |
2.06 |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安排 | 2.06元 | |
2.07 | 决议的有效期 | 2.07元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 3.00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二、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