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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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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浦发银行开办嘉实300和嘉实债券定投业务的公告
    2008年09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08年9月9日起通过浦发银行开办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分别简称“嘉实300”、“嘉实债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浦发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浦发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者。

      2、申请方式

      凡申请办理嘉实300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凡申请办理嘉实债券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浦发银行的销售网点或登录浦发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3、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前往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或在任意时间(浦发银行系统清算时间除外)登录浦发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请办理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浦发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每月的1-28日),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5、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浦发银行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500元起(含500元)。

      投资者约定的扣款金额如超过上述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则其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不设金额级差。

      6、扣款方式

      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7、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8、“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如需要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先终止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或登录浦发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请办理终止业务,然后按照变更要求重新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或登录浦发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9、本公告未述及的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浦发银行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相关基金详情: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28,网址:www.spdb.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嘉实基金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