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否决或修改提案。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8日上午九时整在上海好望角大饭店五楼周鸣厅召开了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顾有根先生主持。公司于2008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9名,代表公司股份6439973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5020%,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议案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一项议案。经大会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增加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3974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99.9965%;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4 %;弃权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1%。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申达律师事务所田海星律师、贾来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