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海外
  • 8:圆桌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公司调查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专栏
  • B7:中国融资
  • B8:人物
  • C1:披 露
  • C2:产权信息
  • C3:数据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2008 年 9 月 9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pdf
     
     
      | C16版:信息披露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互保贷款的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报的补充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与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配售的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9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08-01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6日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平安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689,583,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建生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回购棚户区职工住房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89,583,468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平煤集团亿丰选煤厂洗选加工费用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朝川矿、平顶山制革厂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1,542,128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杜晓堂、谷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