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景兴纸业公告委托贷款执行情况
2008年09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阮晓琴
⊙本报记者 阮晓琴
东晶电子和景兴纸业今天公告委托贷款执行情况。
东晶电子公告,公司将自有流动资金1000 万元,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贷款给金华立信医药化工产有限公司,年利率为15%,期限至2008 年11 月13 日。浙江惠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另,公司将1500 万元,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贷款给浙江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年利率为15%,期限至2008 年12 月16 日。金字投资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另,公司将2000 万元,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贷款给金华市江晨房地产有限公司,年利率为15%,期限至2008 年12 月30 日。浙江金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金华市江晨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景兴纸业公告,公司将2亿元分别委托给交通银行嘉兴分行、中信银行嘉兴分行,贷款给浙江日纸纸业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利率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