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关方面与媒体之间曾就奥运会后的这轮下跌究竟引发了多少“大小非”出逃的具体数字而大打“口水仗”,但是一个“口径”是股改时期的限售股,另一个“口径”则包含有新老划断后的限售股概念,因此争论数字本身多少并无意义,只能说有关方面的“二次发售”政策预期加上前期的大盘表现确实引发了一批“大小非”近期离场行为。
大宗交易从“折价”到“溢价”
这一点,还可以通过近期大宗市场频频出现大宗交易成交价高于当日收盘价的现象来加以证明。自从有关方面推出限售股减持超过1%部分必须通过大宗交易市场的政策出台后,平时冷清的大宗交易很快变得火热起来。
由于最初的交易市场规模偏小,因此大部分时间呈现的是买方市场,即大宗交易价格通常会低于当日的收盘价,其中的差价作为一个适度的套利空间让渡给买方,即使偶有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为了方便建仓,减少建仓成本而提高大宗交易的价格,大部分大宗交易市场呈现的是一种“折价交易”的常态。
但是反观现在,大宗交易市场出现大宗交易成交价高于当日收盘价的现象愈发频繁,仅从7月份以后就出现达40次之多,其中8月9日的山西汾酒以及8月12日的ST长信,一度出现溢价交易达10%以上。
频繁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明“大小非”由于其历史持股偏低,在不断地通过大宗交易市场进行“过桥减持”行为。
虽然这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大宗交易市场有可能成为一个监管的“盲点”,但笔者更愿意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待这其中所蕴含的市场机会。
真正长线“玩家”逐渐显形
首先在当前的弱市格局下,由于市场承接能力并不足,因此按此推理,“大小非”若想通过大宗交易市场进行“过桥减持”只需采取先期低价卖出给中间方,随后再以稍高的价格接回即可,中间的差额即为中介机构的“过桥费用”,而表现上还应该为“折价交易”。但是频频的出现高调的“溢价”现象,则只能理解为“大小非”并不是以最终实现减持为目的,而是想通过“漂白”其“限售股东”身份,最终转换为流通股股东,择机再行减持的打算,通常来说,有可能地方性的国资企业更愿意如此。
这种模式可能为:某家上市公司的限售股股东通过旗下的子公司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公司以高于二级市场的价格在大宗交易市场承接,第二个交易日后再从二级市场购回,这样原限售股东的实际持股比例没有发生改变,而限售股已变为随时可以流动的股份;而大宗交易高于二级市场收盘价的差额,一方面形成了中间机构的“过桥费用”,另一方面也能够为部分限售股东转移部分的利润;更重要的可能是,这些“大小非”股东并不一定是欲减持后离开资本市场,恰恰是他们想通过这种高调行为,给市场带来以公司股价被低估的信号,从而在二级市场上再次有所作为。换言之,这些“大小非”很有可能是市场上真正的长线“玩家”。比较极端的案例应当来说就是攀渝钛业8月14日被鞍钢集团高调增持的“事件”了,其最终导致的后果是在随后的五个交易日内,该股上涨了22.02%,为鞍钢集团收购攀钢系扫除了市场障碍。
“交易型”机会值得把握
而从实证的研究上也能看到,这种大宗交易市场频频出现的“溢价”交易确实对二级市场产生了一定的短期拉动作用。通过有关统计数据我们能够看到,8月份以后共出现18次大宗交易“溢价”现象,其中隔日交易上涨的有9家,下跌的也是9家,各占50%,但平均涨幅为0.19%;而如果按照大宗交易发生后5日内的市场涨跌情况来看,上涨的有12家,占总数的67%,下跌的仅为6家,占总数的33%,平均涨幅为0.62%。
由此可以看出,大宗交易市场的这些溢价现象,客观上在二级市场中形成了一种交易型机会或者说结构性机会。如果投资者选择在隔日买入这些大宗交易“溢价”交易的个股来说的话,短期持有来讲,应当是有利可图的。如果说随着大宗交易市场的日趋活跃,意即“大小非”通过大宗交易市场交易的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溢价现象也能起着短期的“价格发现”功能,在相对平稳市或者说反弹市场中借用这种“交易型”机会,相信投资者也能够取得较为理想的收益。
因此虽然目前来看大宗交易市场的这一溢价现象也许是“大小非”减持不规范的体现,但我们相信,随着监管的加强,大宗交易市场很有可能形成一、二级市场投资者沟通和资产定价很好的桥梁和中介,而更多的结构性机会及热点的出现对于市场也能够形成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