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遗留的利差损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中国人寿集团仍无整体上市时间表。昨日,在中国人寿“全球公司开放日”举办的媒体见面会上,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作出上述表示。
他表示,目前中国人寿集团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也无整体上市时间表。此前,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接受有关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保集团等公司下一步也在考虑积极创造条件,进行集团整体改制上市。他认为,但从发展看,这应该理解为整体上市是主管部门提出的战略方向和目标。
杨超表示,到目前为止,集团公司没有向股份公司提出过上市要求,集团公司自己也没有接到过监管部门要求上市的任务。
中国人寿2003年改制剥离上市时,由集团公司承担了1999年6月之前签订的“老保单”,“老保单”的预定利率高达8%-10%,其后人民银行连续7次降息,保险业主要投资回报率从1996年的8.05%降到2000年的3.59%。这样的背景下,国内寿险公司因资金回报率达不到保单预定利率而发生的利差损累计高达600亿元,其中中国人寿占据了比较大的份额。
杨超说,自上市以来,利差损、偿付能力问题和在美国的官司可谓是“压在中国人寿身上的三座大山”,在这三个问题上公司不敢出任何差错。目前,美国官司方面已传出利好;偿付能力方面,由于公司2007年已回归A股,成为在纽约、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的公众公司,资本实力得以大大增强,目前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300%,同时集团旗下中国人寿财险等公司偿付能力均非常充足,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因此中国人寿未来仍将坚持“积极进取”的竞争策略。
至于利差损问题,杨超表示,集团公司从2006年起已经连续两年没有出现新的利差损,从今年的境况看应该也不会出现新的利差损。对于之前的利差损,一方面将通过增加投资回报主动化解,去年集团公司投资回报达9%;另一方在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消化。
“集团有信心彻底化解过去遗留的利差损问题。”他表示要为整体上市该远景目标的实现“积极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