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2008年09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记者9日从安全监管总局获悉,针对近期连续发生的煤矿事故,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采取措施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通知说,8月份以来连续发生7起重大事故,尤其是9月4日至7日,连续发生4起重大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各地区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隐患的矿井,凡整改无望的,要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坚决予以依法关闭;对存在以包代管、层层转包、火工品管理混乱、使用非防爆三轮车下井等问题的矿井,要立即停产整顿,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实施关闭。
通知还要求,突出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凡应抽采的矿井没有进行抽采的,一律停止生产;凡建立抽放系统的矿井,抽采未达到指标要求的,一律停止生产;凡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善,井下传感器数量和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限期整改。
继续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要严把煤矿新建项目审批关,坚决防止小煤矿前关后建、边关边建。同时,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鼓励引导国有大矿通过兼并、收购、控股、托管等形式,对小煤矿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