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继续司法冻结的公告
2008年09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900951 证券简称:大化B 股 编号:临2008—015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继续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获悉本公司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7500万股,占总股本的63.64%),于2007年9月17日至2008年9月16日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持有的本公司1400万股国有法人股将被继续冻结,期限自2008年9月17日至2010年9月16日。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