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开展文明口岸建设
2008年09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唐学良
⊙本报记者 唐学良
为贯彻辽宁省口岸办《转发<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恢复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相关文件>的通知》精神和《营口口岸系统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实施方案》,日前,营口港集团决定在全港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
按照活动创建目标要求,2010年营口港集团进入全国共建文明口岸先进单位行列,2010年前要有1至2个基层单位和2至3名个人进入全国共建文明口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行列,以此推动集团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