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跨区输电定价标准将制定
2008年09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于祥明
⊙本报记者 于祥明
电监会正计划对跨省跨区输电价格加强监管。昨日,电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对对跨省跨区输电价格管理制定相关方案。
“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有效遏制了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自该项政策实行以来,先后有2000家左右的高耗能企业关停或转产,其中70%以上为淘汰类企业。”电监会总监、新闻发言人谭荣尧说。
他同时指出,由于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改革还在进行中,各项改革措施还没有到位,因此,电价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跨地区(跨省、跨区域)电能交易缺乏合理的价格机制,跨区域电线路成本费用不清晰等。
记者注意到,当日电监会公布的《2007年电价执行情况监管报告》也指出,跨区域输配电价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包括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上网价格偏低,电网企业收取费用偏高;交易缺乏公开透明的信息;发电企业对交易电量、电价和收费缺乏知情权等。
对此,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主任邹逸桥表示,针对上述问题,电监会准备出台一些相关的监管办法、规定和标准。此外,电监会的派出机构,尤其是区域的机构,将加大跨省、跨区的监管力度。
据透露,在输配电价改革方面,两个前期工作已经启动:一是财务独立核算,已确定了两个试点单位,正在进行准备工作,以便在此基础上对输配电价进行改革;其二,电监会也正在加紧进行电网企业主辅分离的工作。
另据谭荣尧透露,由于近期的电荒,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有所放缓,但相关工作并未停滞,包括主业、辅业分开,输配电价等方面的改革均在讨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