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9月8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08年9月11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通过《关于追认同意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收购衡阳宏邦置业有限公司79%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8年9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张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张昱所持有的衡阳宏邦置业有限公司79%的股权,按注册资本面值转让,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374.6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收购自然人张昱所持有的衡阳宏邦置业有限公司79%的股权,按注册资本面值转让,股权转让总价款1,374.60万元。
衡阳宏邦置业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 1,74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占79%股权,张昱占21%股权。
衡阳宏邦置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现投资开发的项目为华中国际数码港,是原衡阳电脑城的改扩建工程,位于衡阳市雁峰区先锋路54号,项目建筑面积16,480平方米,总投资约10,000万元,项目现处于建设改造中,客户招商工作进展顺利。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08年9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
2、通过《关于公司与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发生施工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8年6月3日,公司与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襄阳大楼外装修一期工程合同,合同金额350万元,工程内容为外墙面改造(一至七层外墙面装饰),开工日期为2008年7月1日,竣工日期为2008年10月31日,工期123天。公司将与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襄阳大楼外装修二期工程的施工合同,金额预计为110万元,工程内容为外墙面改造。本议案属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3、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宁波市东外环—南外环立交工程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参与宁波市东外环—南外环立交工程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合同金额约56,000万元,工程规模包括主线桥四座、匝道桥八座、人行非机动车跨河桥及辅道跨河桥九座、人行下穿铁路箱涵一座。项目工期20个月,项目建成后分四年回购,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公司将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成立项目公司,签订三方合同,采取投资—建设—转让的方式按施工图进行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关于公司与浙江全景置业有限公司将发生施工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7年7月,公司与浙江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竞拍中以42,088万元联合竞得位于杭州市江干区的杭政储出[2007]32号地块。2007年10月,双方共同出资5,000万元成立浙江全景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占40%权益。项目占地面积17,6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660平方米。
公司将以竞标方式参与浙江全景置业有限公司该项目的施工投标,工程造价预计为2.5亿元,待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关于投资3亿美元开发建设蒙古国乌兰巴托市上海宏润小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8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蒙古国“乌兰巴托市上海宏润小区”项目的议案》。公司与蒙古国SFECO蒙古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在蒙古国乌兰巴托市共同投资建设“乌兰巴托市上海宏润小区”项目。双方投资设立“HONGRUN SFECO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美元,其中,公司占80%股权,蒙古公司占20%股权。
公司在蒙古国设立“HONGRUN SFECO有限公司”已获得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的批准。同时,“HONGRUN SFECO有限公司”已获得蒙古国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注册成立。
项目位于蒙古国乌兰巴托市东南,离市中心约25公里。项目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拟建设中高档的多层及别墅住宅,总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152万美元,其中公司以美元现汇出资30,000万美元,蒙古公司以美元现金出资152万美元。公司投资总额资金来源:30%为自有资金,70%为银行贷款。预计项目可实现收入6亿美元,净利润2亿美元。
本次对外投资行为尚需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核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08年9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6、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原第四十条(十三) 审议公司一年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或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根据孰低原则)的对外投资以及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资产抵押和委托理财等资产处置事项;
修改为:
第四十条(十三) 审议公司一年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或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产生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根据孰低原则)的对外投资以及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资产抵押和委托理财等资产处置事项;
(2)原第一百一十条(一) 董事会决定公司一年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或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下或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根据孰低原则)的对外投资以及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资产抵押和委托理财等资产处置事项。
公司一年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下或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以下或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根据孰低原则)的对外投资以及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资产抵押和委托理财等资产处置事项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实施。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条(一) 董事会决定公司一年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或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下或产生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根据孰低原则)的对外投资以及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资产抵押和委托理财等资产处置事项。
公司一年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下或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以下或产生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根据孰低原则)的对外投资以及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资产抵押和委托理财等资产处置事项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见2008年9月12日巨潮网(www.cninfo.com.cn)。
7、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08年9月28日上午9:00在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08-04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8年9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
2、会议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宁波市东外环—南外环立交工程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与浙江全景置业有限公司发生施工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3、审议《关于投资3亿美元开发建设蒙古国乌兰巴托市上海宏润小区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以上议案中,第4项议案将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08年9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或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9月24日(星期三)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法定代表人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08年9月26日(星期五)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楼 投资证券部。
4、通讯联系:
联系人:陈洁、吴谷华
联系电话:021-64081888-1021、1023
传真号码:021-54976008
通讯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楼 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200235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投资证券部。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公司(本人)出席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4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1、《关于投资建设宁波市东外环—南外环立交工程项目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2、《关于公司与浙江全景置业有限公司发生施工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3、《关于投资3亿美元开发建设蒙古国乌兰巴托市上海宏润小区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08-04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9月10日,公司收到宁波市重点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单位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宁波市东外环—南外环立交工程建设—转让”工程经评审,由公司中标承建。工程规模包括主线桥四座、匝道桥八座、人行非机动车跨河桥及辅道跨河桥九座、人行下穿铁路箱涵一座。公司将与招标单位签署工程承包合同。该工程中标总价为56,292万元,计划工期20个月。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08-049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收购自然人张昱持有的衡阳宏邦置业有限公司79%的股权,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374.60万元。
● 是否为关联交易:本次收购股权行为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2008年9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同意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收购衡阳宏邦置业有限公司79%股权的议案》。
2008年9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张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张昱所持有的衡阳宏邦置业有限公司79%的股权,按注册资本面值转让,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374.6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衡阳宏邦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先锋路54号二楼,注册资本为1,740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本次收购完成后,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占79%股权,张昱占21%股权。
衡阳宏邦置业有限公司现投资开发的项目为华中国际数码港,为原衡阳电脑城的改扩建工程,位于衡阳市雁峰区先锋路54号,项目建筑面积16,480平方米,总投资约10,000万元。项目现处于建设改造中,客户招商工作进展顺利。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张昱将其在衡阳宏邦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374.60万元股权(占公司股权的79%)作价1,374.60万元转让给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
四、本次收购股权对公司影响
通过本次收购股权,公司将尝试进行商业地产的开发,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竞争能力,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08-05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8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蒙古国“乌兰巴托市上海宏润小区”项目的议案》。公司与蒙古国SFECO蒙古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在蒙古国乌兰巴托市共同投资建设“乌兰巴托市上海宏润小区”项目。双方投资设立“HONGRUN SFECO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美元,其中,公司占80%股权,蒙古公司占20%股权。
公司在蒙古国设立“HONGRUN SFECO有限公司”已获得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的批准。同时,“HONGRUN SFECO有限公司”已获得蒙古国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注册成立。
上述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08年5月29日、2008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和《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2008年9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3亿美元开发建设蒙古国乌兰巴托市上海宏润小区的议案》。项目位于蒙古国乌兰巴托市东南,离市中心约25公里。项目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拟建设中高档的多层及别墅住宅,总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152万美元,其中公司以美元现汇出资30,000万美元,蒙古公司以美元现金出资152万美元。公司投资总额资金来源:30%为自有资金,70%为银行贷款。预计项目可实现收入6亿美元,净利润2亿美元。
本次对外投资行为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核准。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