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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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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上市公司强势抢滩小额贷款业务
    2008年09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浙江上市公司对小额贷款公司倾注了极大的热情。截至昨日,至少已有8家浙江上市公司宣布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其中7家还坐上了第一大股东的交椅。

      鑫富药业昨日公告,公司拟拟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临安市鑫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为最大股东。

      除鑫富药业外,另外7家上市公司分别是浙江富润、新安股份、新湖中宝、联化科技、康恩贝、三变科技和天通股份。今年7月底,浙江省工商局发布了全国首部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浙江上市公司随即对这一新生事物集体地迸发出极大热情。

      按照《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记者注意到,上述8家浙江上市公司中,只有浙江富润斥资2000万元的参股比例为10%,其余7家均是主发起人股东或者第一大股东,参股金额在1380万元至4000万元不等。虽然三变科技1380万元参股金额要少于浙江富润,但因为它拟发起设立的三门县三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只有1亿元,而且股东多达13个,因而三变科技以13.8%持股稳坐第一大股东。

      不过,浙江上市公司对参股目的和动机几乎集体“语焉不详”。从《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来看,参股收益不菲。由于金融机构目前执行的6个月以下和6个月至1年贷款的年利率分别为6.57%和7.47%,而小额贷款公司的借贷“利率水平不得高于央行基准利率的4倍”,因而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操作的利率区间在26.28%至29.88%之间。

      当然,高收益也意味着高风险。小额贷款公司一旦出现难以回收的坏账,单笔损失就可能让上市公司的参股资金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