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物业被立案调查了。记者从权威渠道独家获悉,S*ST物业此次被立案调查的原因是公司存在账外投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核算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在过去十几年间,公司长期存在着账外股权投资,开设“拖拉机”账户,甚至买卖自家公司股票。相关权威人士表示:“S*ST物业的违规问题已相当严重。”
此前数日,公司披露了深圳证监局今年上半年对公司进行的现场巡回检查情况。在此次巡检中,深圳证监局发现了上市公司隐藏的大量问题,由于这些问题情节严重,因此决定对上市公司进行立案调查。S*ST物业昨日公告了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立案调查的消息。
公司最严重的问题是,公司自1992年12月开始就以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的名义,将货币资金人民币300万元、港币100万元和账面成本228.87万元的深发展股票作为初始投入进行证券投资,投资业务具体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操作,涉及10家证券公司及相关营业部、10个资金账号以及多个证券账户,并形成账外资产。如此大额账外资产直至2006年年报披露时才将账外资产纳入账内核算,且未对证券投资的各项交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为了方便炒股,公司在开立的资金账户下挂着很多“拖拉机账户”。更有甚者,公司在1993年至1996年间还买卖自家公司股票,而《公司法》明文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公司还违规炒卖B股。公司自1993年12月开立B股账户进行B股买卖,而《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中规定“境内上市外资股投资人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境内上市外资股其他投资人。”
对此,深圳证监局认为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重失职,公司治理失效。
S*ST物业在信息披露、财务核算、公司治理等多个方面也存在各种问题。
在公司治理方面,上市公司独立性缺乏保证,制度建设存在问题,公司还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迟迟不能解决造成资产流失。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2006年披露高管薪酬发生错误,披露金额低于实际薪酬,且对于公司的福昌二期土地被深圳市国土局收回事项未及时2006年报中作期后事项披露。在财务核算方面,公司还有多项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