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8月26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对此项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收购方案是可行的,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五位独立董事马守平先生、马萍女士、田阡先生、李波先生、刘宁华先生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对《关于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关于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允、公平原则,定价政策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共有董事15名,依照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金玉、张夕勇回避表决,截止2008年9月11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3张。董事会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1、同意出资531.8万元,按0.5318元/股的价格,收购沈阳发动机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环保动力部分股权1000万股,占环保动力注册资本的2.53%,收购后,福田汽车持有环保动力的股比由16.19%增加到18.72%;
2、授权经理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08-066)将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关于收购环保动力部分股权的董事会决议;
2、投资委关于收购环保动力部分股权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08—065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8月26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审议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共有监事7名,截止2008年9月11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监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审议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允、公平原则,定价政策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关于审议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①出资531.8万元,按0.5318元/股的价格,收购沈阳发动机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福田部分股权1000万股,占北京福田注册资本的2.53%,收购后,福田汽车持有北京福田的股比由16.19%增加到18.72%;
②授权经理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08-066)将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关于收购环保动力部分股权的监事会决议。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08—066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出资531.8万元,按0.5318元/股的价格,收购沈阳发动机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发铸”)持有的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动力”)部分股权1000万股,占环保动力注册资本的2.53%,收购后,福田汽车持有环保动力的股比由16.19%增加到18.72%。
● 本公司王金玉董事、张夕勇董事为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依照有关规定,本公司与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 对本公司影响:增强公司对现有发动机生产资源的控制力,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及定价
为了进一步发挥福田汽车在汽车产业经营方面的优势,同时更好地利用环保动力发动机生产资源,使各方的市场、技术、生产等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7年12月31日,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每股净资产0.5778元。福田汽车以0.5318元/股(共计531.8万元)的价格购买沈阳发动机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万股股权,占环保动力注册资本的2.53%。
2、相关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五位独立董事马守平先生、马萍女士、田阡先生、李波先生、刘宁华先生对《关于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对《关于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收购方案是可行的,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对《关于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4)2008年9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此次收购股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08-064)和《监事会决议公告》(临2008-065)将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交易标的主体: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名 称: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玉
注册资本:人民币39602.6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汽车、机械电器设备、内燃机、拖拉机。
2、交易对方:沈阳发动机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名 称:沈阳发动机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沈阳市东陵区浑河站乡后榆树台村
法定代表人:杨静
注册资本:人民币14821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
经营范围:汽车发动机缸体铸造、柴油机缸体铸造及各类铸件制造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沈阳发动机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万股股权,占北京福田注册资本的2.53%。
2、收购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股
投资方 | 收购前 | 收购后 | ||
认购股份数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认购股份数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福田汽车 | 6413 | 16.19% | 7413 | 18.72% |
沈发铸 | 3188 | 8.05% | 2188 | 5.52% |
其他股东 | 30001.6 | 75.76% | 30001.6 | 75.76% |
合计 | 39602.6 | 100% | 39602.6 | 100% |
3、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07A4031),截至2007年12月31日,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每股净资产0.5778元。
4、此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收购对公司影响
此次收购可增强本公司对现有发动机生产资源的控制力,从而提高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关联交易情况介绍
本公司王金玉董事、张夕勇董事为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依照有关规定,本公司与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收购环保动力部分股权的董事会决议;
2、关于收购环保动力部分股权的监事会决议;
3、投资委关于收购环保动力部分股权的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