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2008年09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鑫新股份 编号:临2008-039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信江实业”)函告,获悉信江实业已于2008年9月9日解除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信州支行的1228.50万股权质押合同(详见刊登在2007年9月12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同时,与该行重新签订819万股股权质押的合同,质押期限为2008年9月9日至2009年9月8日。本次股权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截止本日,信江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85,356,72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966,727股,无限售流通股9,3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2%;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6,3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1%。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