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8年9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载了《上清寺110号两次出手 悄然入局ST东源》的报道。该报道中提及如下敏感信息的传闻:
1、某证券公司人士告诉记者,跟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有着密切关系的重庆希格玛投资公司进入后,对ST东源的重组就可能多一种选择:如果代表国资背境的重庆国投得以入主ST东源,这将有利于ST东源。
2、ST东源内部人士表示,公司已获悉重庆国投进入,尚不能猜测对方的意图。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1、本公司未与重庆国投、重庆希格玛就本公司重组事宜有过接洽、筹划、商谈、协议等。
经向控股股东四川奇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大股东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核实,各股东均表示不存在与重庆希格玛、重庆国托就本公司重组事宜有过接洽、筹划、商谈、协议等情况。
各股东表示不存在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也不存在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本公司未有任何人员接受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采访。
三、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本公司通过自查认为,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私下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漏非公开的重大信息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的情形。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