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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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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修改后发布
    欧盟财长共商经济衰退对策
    商务部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
    版面导读
    8月货币供应工业增速双双回落
    周线再现七连阴 A股底部仍待探明
    严把上市关 证监会提高保荐机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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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
    2008年09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商务部12日发布通知,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自12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外商投资设立商业企业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变更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

      通知同时规定,通过电视、电话、邮购、互联网、自动售货机等无店铺方式销售的外商投资企业或从事音像制品批发,图书、报纸、期刊销售的企业继续由商务部负责审批。

      通知要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产业政策审核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并及时将有关批复报商务部备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