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股份”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08年10月25日届满。
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本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国庆放假时间安排,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函见附件)
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且每持股3%最多可提名一人;单个股东所提名人数不得超过待选人数。股东提名人数不足待选人数时,由董事会提名予以补足。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本次换届选举中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按照公司《章程》第105条的规定执行。享有提名资格并有意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各股东,应在2008年10月6日前,将所提名董事的简历等相应材料送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0月6日之后,公司不再接收各股东的董事候选人提名。
2、公司董事会将在2008年10月9日前,对提名董事进行资格审查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通知。
3、董事候选人应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作出相关声明。董事候选人的承诺、声明作为有效提名董事的必备文件。
4、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换届选举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的人员;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五、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
2、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3、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文件送达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文件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当日的下午五点半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董事候选人提名函”的原件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当日的下午五点半前将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红琼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6-2983066
联系传真:0826-2983358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邮政编码:638000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函
提名人: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类别:董事/独立董事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姓名: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年龄: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性别: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
其他说明:(如有)
提名人:(盖章/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