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20%
※ 经核查,公司于2008年9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放弃实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等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审议与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的议案。除此以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8 年 9 月 10 日、9 月 1 1日、9月12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核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截至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2008年9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放弃实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等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审议与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的议案相关事项以外,公司控股股东确认,公司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除上述已公告的事项以外,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目前正根据财政部处罚决定评估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带来的影响,除此以外,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的历次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