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于2008年9月12日下午3:00在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08年9月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董事出席或委托董事(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孟林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因第五届董事局成员任期届满,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对董事局成员进行换届选举,董事局经与主要股东协商,并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局同意提名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陈向明先生、白照华先生、曹芳女士、吴世农先生为新一届(即第六届,下同)董事局的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常青先生、孟林明先生、林长平先生为新一届董事局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第六届董事局董事、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因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对监事会成员进行换届选举,董事局经与主要股东协商,同意提名周遵光先生、朱玄丽女士为新一届(即第六届)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1,0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上述授信额度、借款有关的保证合同、凭证等各种法律文件。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担保公告)
四、审议通过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45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上述授信额度、借款有关的保证合同、凭证等各种法律文件。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担保公告)
五、审议通过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7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上述授信额度、借款有关的保证合同、凭证等各种法律文件。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担保公告)
六、审议通过本公司向福州市商业银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上述授信额度、借款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决定于2008年10月13日下午3:00时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详见《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简介:
1、曹德旺先生,63岁,本公司主要创办人、主要经营者和主要投资人,1999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总商会常务执行委员、中国汽车玻璃行业协调委员会主任,同时兼任香港三益发展有限公司、鸿侨海外有限公司、香港北海实业有限公司和香港耀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董事。曹德旺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290,540股股票,并实益拥有本公司股东香港三益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鸿侨海外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曹晖先生,39岁,2006年9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至今任美国绿榕玻璃工业有限公司、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香港洪毅有限公司、香港北海实业有限公司和香港耀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董事。曹晖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德旺先生之子,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3、陈向明先生,男,39岁,研究生学历,2003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曾于1994年至1998年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1999年至2001年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任本公司会计部经理。陈向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4、白照华先生,男,57岁,大学学历,自1999年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白照华先生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服役25年,于199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夹层玻璃制造厂厂长、副总经理,福建耀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白照华先生曾于1999年至2001年任本公司董事。白照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5、曹芳女士,51岁,曹芳女士自1997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曹芳女士曾于1994年至1996年任本公司董事。曹芳女士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德旺先生之妹,目前持有本公司48,400股股票,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6、吴世农先生,53岁,现任厦门大学副校长、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教育部第四届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学部委员、福建省人民政府经济发展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吴世农先生自2000年起至2005年12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1999年至1996年任厦门大学MBA中心主任,1996年至1999年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1999年至2003年先后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和院长,1994年至1995年在美国斯坦福大学担任富布莱特访问教授。吴世农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李常青先生,男,40岁,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厦门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育中心讲师、副主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信息披露监管员,现任上市公司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非上市公司厦门敏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的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孟林明先生,男,60岁,本科,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育(MBA)中心教师,曾任厦门大学经济系教师、厦门大学企管系副主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育(MBA)中心主任,现任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孟林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3、林长平先生,男,73岁,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曾任福州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调研员,福建省上游造船厂技术员、生产科长、副厂长、厂长、总工程师。1998年至2003年,任福建省第七、八、九届人大代表。林长平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监事候选人简介:
1、周遵光先生,男,41岁,自1999年起至今任本公司监事,现任集团总工艺师,2001-2006年任副总工程师。周遵光先生曾于1992年至1994年任本公司夹层玻璃生产车间主任。1994年至1995年任夹层玻璃制造厂厂长,1995年至1997年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工艺部经理,1997年至1998年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夹层玻璃制造厂厂长,1998年至1999年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生产准备部经理,1999年至2001年任福州绿榕玻璃有限公司筹建项目负责人,2000年至2001年任本公司工艺部经理。周遵光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朱玄丽女士,女,36岁,现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福建)机械制造 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朱玄丽女士自2004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监事。1995年至1999年在公司总裁办工作,1999年至2002年任本公司宣传部负责人,2002年至2003年任福耀玻璃(重庆)配件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03年至2005年2月任福建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2005年3月至2006年7月任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2006年8月至2007年11月任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朱玄丽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临2008-020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2、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2,150万美元,累计担保109,568.65万元人民币
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2008年08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101,025.525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5、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花旗银行授信额度到期,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1,0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45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7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海南”)注册成立于2006年8月,注册资本为4,850 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3,637.5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75%;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出资 1,212.5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25%。经营范围:生产透明及本体着色玻璃。截止2008年6月30日,福耀海南资产总额为106,380.9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69,471.73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为36,909.19万元人民币。实现营业收入20,727.81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016.08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双辽”) 注册成立于2003年8月,注册资本为4,002.8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002.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出资1,000.7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经营范围:浮法玻璃生产及深加工,浮法玻璃生产用矽砂开采。截止2008年6月30日,福耀双辽资产总额为80,984.6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2,897.78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为28,086.89万元人民币。实现营业收入21,692.59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451.18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北京福通系本公司和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8日在北京市注册成立的合资经营企业(港资),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皇木场,注册资本为3,52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64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出资88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经营范围:生产交通工具用安全玻璃、建筑装饰玻璃、其它工业技术玻璃;法律、法规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限制经营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未限制经营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曹德旺。截止2008年6月30日,北京福通资产总额为66,282.7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40,570.12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为25,712.65万元人民币。实现营业收入18,761.01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2,872.94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福耀海南:担保额度:1,000万美元;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福耀双辽:担保额度:450万美元;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北京福通:担保额度:700万美元;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局意见
1、海南省地理位置优越,拥有丰富的硅砂和天然气资源,同时还是中国优质的天然良港。福耀海南的建设,将进一步满足日益增长的汽车玻璃对高档、优质浮法玻璃的需求,更好地参与国际与国内两个市场的竞争,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为福耀海南提供担保,系为保证福耀海南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福耀海南提供的担保风险低,安全性高。
2、为福耀双辽提供担保,系为保证福耀双辽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福耀双辽担保的风险低,安全性高。
3、北京地理位置优越,拥有北京现代、奔驰、北京吉普、北汽福田、天津一汽等广阔市场,是主要的汽车工业基地之一。为北京福通提供担保,系为保证北京福通生产经营对开立信用证及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北京福通提供的担保风险低,安全性高。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8年08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101,025.525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以上担保都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的银行贷款也不存在逾期的情况。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临2008-02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8年10月13日下午3:00时在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10月13日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一)、选举第六届董事局成员(采取累积投票制):
1、选举第六届董事局董事(非独立董事):
(1)、选举曹德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局董事;
(2)、选举曹晖先生为第六届董事局董事;
(3)、选举陈向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局董事;
(4)、选举白照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局董事;
(5)、选举曹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局董事;
(6)、选举吴世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局董事。
2、选举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1)、选举李常青先生为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2)、选举孟林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3)、选举林长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二)、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1、选举周遵光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朱玄丽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08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8年10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局邀请的嘉宾。
五、会议登记办法:
1、 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3、 登记时间:2008年10月9日—10月10日(上午9:00—下午5:00)
4、 登记地点: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
联 系 人:陈跃丹、林真
联系电话:0591-85383777 0591-85382731
联系传真:0591-85363983
七、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指示受托人按照如下表决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序号 |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 候选人获得表决权数 | ||
一 | 选举第六届董事局成员 | 此处不填写 | ||
(一) | 选举第六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 此处不填写 | ||
1 | 曹德旺 | |||
2 | 曹 晖 | |||
3 | 陈向明 | |||
4 | 白照华 | |||
5 | 曹 芳 | |||
6 | 吴世农 | |||
(二) | 选举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 此处不填写 | ||
1 | 李常青 | |||
2 | 孟林明 | |||
3 | 林长平 | |||
二 | 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 | 此处不填写 | ||
1 | 周遵光 | |||
2 | 朱玄丽 | |||
序号 |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三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选举第六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6,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选举第六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之事项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对于“选举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3,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选举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之事项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对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2,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一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2位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之事项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对于“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该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有两项(含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6、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页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公章)。
7、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签署日期:200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临2008-022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9月12日下午1时在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9月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厚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全体监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如下:
由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08年9月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经与公司主要股东协商,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遵光先生、朱玄丽女士二人为第六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经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协商,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林厚潭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上述监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常青,作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李 常 青
2008年9月8日于福建省厦门市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孟林明,作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福建闽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孟 林 明
2008年9月12日于福建省福清市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林长平,作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林 长 平
2008年9月12日于福建省福清市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孟林明
2. 上市公司全称: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孟林明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孟 林 明
日 期:2008年9月12日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4. 本人姓名: 林长平
5. 上市公司全称: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6.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林长平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林 长 平
日 期:2008年9月12日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7. 本人姓名: 李常青
8. 上市公司全称: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9.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李常青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李 常 青
日 期:200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