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9月2日发出,会议于2008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 第一、第二大股东向公司免息提供资金共计人民币8000万元的议案。
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盛宇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分别向公司无息提供资金人民币3300万元、4700万元。公司将用上述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作为对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第一期人民币9000万元的增资资金,用于建设该公司首期年产20万吨乙二醇项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归还上述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编号:临2008-042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已于2008年9月11日、12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今日披露第一、第二大股东向公司免息提供资金的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曾向控股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书面核实,答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或公司其他已经披露的事项外,截止目前并在今后的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重大事项。
公司也未获悉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