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执行新的估值方法并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的公告
2008年09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08年9月16日起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上述指导意见,对本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值的投资品种,将根据停牌股票的具体情况,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推荐的方法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