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进一步完善停牌股票估值业务的公告
2008年09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事宜的通知》、《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停牌股票估值业务,本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中国境内停牌股票(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将按照有关法规对于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规定原则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