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的公告
2008年09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 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08年9月16日起,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将根据停牌股票的具体情况,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推荐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