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08年09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并与基金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广发基金管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9月16日起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相关停牌股票的估值价格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并以相应的基金份额净值作为9月16日的基金交易价格。此次调整预计影响本公司以下基金的估值: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