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变更的公告
2008年09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及基金合同规定,并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我公司决定自2008年9月16日开始,对旗下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的估值方法确定公允价值,该调整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带来影响。
自2008年9月16日开始,涉及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均以估值方法调整后当日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免长途费) ,
010-5869891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