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08年09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8年9月12日发布的[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长期停牌股票中潜在估值调整对上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自2008年9月1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将对该基金当日的资产净值产生一定影响;2008年9月16日该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即按新的估值方法计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予以确认。
本公司旗下其它基金—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持有长期停牌股票,资产净值不受估值方法调整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