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09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按照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资产估值”中“估值方法”之规定,“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为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作进一步规范,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决定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为估值方法。
截止2008年9月12日,公司旗下德盛稳健基金和德盛安心基金分别持有盐湖钾肥10万股和6.9826万股。鉴于该股票仍在停牌过程中,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公司将根据指数收益法于2008年9月16日对上述两只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调整。除此之外,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不需要进行该种估值调整。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