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观点评论
  • 6:时事国内
  • 7:上市公司
  • 8:产业·公司
  • A1:理财
  • A2:开市大吉
  • A3:股民学校
  • A4:专版
  • A5:信息大全
  • A6:产权信息
  • A7:信息披露
  • A8:人物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B1:基金周刊
  • B2:基金·基金一周
  • B3:基金·封面文章
  • B4:基金·基金投资
  • B5:基金·基金投资
  • B6:基金·投资基金
  • B7:基金·投资基金
  • B8:基金·投资者教育
  • B9:基金·投资者教育
  • B10:基金·QDII
  • B11:基金·海外
  • B12:基金·数据
  • B13:基金·数据
  • B14:基金·互动
  • B15:基金·研究
  • B16:基金·焦点
  •  
      2008 年 9 月 16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4版:金融·证券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4版:金融·证券
    新股发行动态
    国际农产品期货价格
    大幅波动
    外资行下半年贷款增速或大幅回落
    厦门警方破获一起
    非法经营证券案件
    给中小板公司一面镜子
    关于2007年记账式(三期)国债
    付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02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
    付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08年记账式(三期)国债
    付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提示持有无指定交易
    上海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限期核对账户注册资料的
    公 告
    中国人寿预估
    山西溃坝事故赔款超百万
    机构上周大力抛售银行股
    基金科学规范估值有章可循
    深圳证监局要求中小板公司规范运作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提示持有无指定交易上海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限期核对账户注册资料的公 告
    2008年09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就限期核对没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指定交易(以下称无指定交易)的上海A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公司郑重提醒:根据中国证监会账户规范工作的有关要求,自2008年10月1日起,无指定交易且在我公司留存注册资料中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法人为机构全称或营业执照号码)不准确的上海A股证券账户,将被限制指定交易时效。请无指定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在上述规定期限前,直接或通过任意一家证券公司向我公司查询并核对其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如果发现账户注册资料有误,请及时办理更正手续。

      我公司营业大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