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 2008年8月26日,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召开时间:2008年9月13日上午8时30分
(三)召开地点:包头市包钢宾馆二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孟志泉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名,共代表公司股份395,493,3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9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议题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股份总数 | 同意(股) | 反对(股) | 弃权(股) | 赞成比例 |
395,493,304 | 395,493,304 | 0 | 0 | 100% |
(二)《关于建设包头稀土精矿储备库项目的议案》
表决股份总数 | 同意(股) | 反对(股) | 弃权(股) | 赞成比例 |
395,493,304 | 395,493,304 | 0 | 0 | 100% |
(三)《关于投资组建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股份总数 | 同意(股) | 反对(股) | 弃权(股) | 赞成比例 |
395,493,304 | 395,493,304 | 0 | 0 | 100% |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选举,全部董事得票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
1、选举崔臣、孟志泉、汪辉文、张忠、李学舜、邢斌、赵增祺、翟文华、甘韶球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姓 名 | 获得票数 |
崔 臣 | 395,493,304 |
孟志泉 | 395,493,304 |
汪辉文 | 395,493,304 |
张 忠 | 395,493,304 |
李学舜 | 395,493,304 |
邢 斌 | 395,493,304 |
赵增祺 | 395,493,304 |
翟文华 | 395,493,304 |
甘韶球 | 395,493,304 |
2、选举胡玉林、李含善、吴振平、赵文小为公司独立董事
姓 名 | 获得票数 |
胡玉林 | 395,493,304 |
李含善 | 395,493,304 |
吴振平 | 395,493,304 |
赵文小 | 395,493,304 |
(五)《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五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五名监事得票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五名监事与两名职工代表监事赵治华、黄立东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姓 名 | 获得票数 |
张志坚 | 395,493,304 |
张君强 | 395,493,304 |
王 欣 | 395,493,304 |
郭成龙 | 395,493,304 |
白宝生 | 395,493,304 |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会议对公司《章程》三条修正案进行了逐条表决。
1、表决修正案一: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734.8万元”
表决股份总数 | 同意(股) | 反对(股) | 弃权(股) | 赞成比例 |
395,493,304 | 395,493,304 | 0 | 0 | 100% |
2、表决修正案二: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生产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稀土产品、充电电池、五金化工产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生产、销售冶金、化工产品(专营除外),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建筑安装、修理、洗理项目。”
表决股份总数 | 同意(股) | 反对(股) | 弃权(股) | 赞成比例 |
395,493,304 | 395,493,304 | 0 | 0 | 100% |
3、表决修正案三: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80,734.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0,734.8万股。”
表决股份总数 | 同意(股) | 反对(股) | 弃权(股) | 赞成比例 |
395,493,304 | 395,493,304 | 0 | 0 | 100% |
(七)《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股份总数 | 同意(股) | 反对(股) | 弃权(股) | 赞成比例 |
395,493,304 | 395,493,304 | 0 | 0 | 100% |
四、律师法律意见证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宋建中律师和王勇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08—019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9月13日在包钢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2人,董事甘韶球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汪辉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常年法律顾问宋建中、王勇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董事崔臣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董事孟志泉先生、汪辉文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
表决结果:13人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对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崔 臣
委 员: 孟志泉、汪辉文、胡玉林、张 忠、赵增祺、翟文华、甘韶球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 胡玉林
委 员: 崔 臣、张 忠、吴振平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赵文小
委 员: 孟志泉、李含善、邢 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 李含善
委 员: 汪辉文、李学舜、吴振平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免除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2008年长期债权投资利息的议案》;
经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批准,2007年4月30日公司与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稀奥科动力电池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长期债权投资协议》,两子公司按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资金使用费。
鉴于子公司在技术改造后投入生产需要大量资金,支付公司利息比较困难,公司拟免除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2008年度长期债权投资利息974.21万元。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08---020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9月13日在包钢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监事张志坚先生担任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免除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2008年长期债权投资利息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