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估值办法调整后旗下基金资产净值变化的公告
2008年09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内容和有关要求,经与各基金之托管银行协商,我公司决定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原则进行估值 :
(一)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二)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三)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我公司对相关基金中长期停牌股票等无市价的投资品种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行业指数选取沪深交易所公开发布的相关行业分类指数为标准。估值程序如下:
第一步:在估值日,以公开发布的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
第二步:根据第一步所得的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截止2008年9月16日,我公司旗下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长江电力股票,因长期停牌按照上述估值办法进行调整,即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业指数收益率作为该股票停牌日至估值日的收益率计算,使基金资产净值较2008年9月12日下降了1.66%。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基金托管行复核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核。2008年9月16日的基金交易价格以相应调整后的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准。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