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08年09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1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56,302,895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获悉,该公司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本公司股权2,000万股已于近日解除质押。
同时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2,500万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为其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08年9月11日至2009年9月10日。
至本公告日止,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被质押的本公司股权数合计为4,012万股。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