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0971 转债简称:恒源转债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0户,共代表股份111,353,56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88,400,134(此数据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确认)股的59.10%。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股份107,127,897 股,占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的56.8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6名,代表股份4,225,670股,占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的2.24%。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蔡兆林先生出差在外,会议由副董事长郝宗典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高者为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表决结果:剔除债券持有人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20,300股后,实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1,333,267股。其中同意票105,708,4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11,333,267股的94.95%;反对票5,484,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93%;弃权票139,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2%。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祝传颂律师、李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08-029
转债代码:110971 转债简称:恒源转债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修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30.09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15.75元/股
公司于2008年9月16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高者为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2008年9月16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5.75元,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2008年9月12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2.96元,因此确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为15.75元/股。
自2008年9月18日起,“恒源转债”初始转股价格由原来的30.09元/股调整为15.75元/股。 2008年9月17日,“恒源煤电”、“恒源转债”正常交易,“恒源转股”停止交易,“恒源转债”停止转股。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