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商行合作联盟挂牌
2008年09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邹靓
⊙本报记者 邹靓
9月16日,山东省城商行合作联盟在济南宣布挂牌成立。山东14家城市商业银行在保持现有法人地位不变的情况下,走出了城商行区域整合的“第三条道路”。
随着安徽、江苏、吉林等省区陆续完成城商行合并重组。山东省政府明确表示山东不适合走全省统一法人的联合重组道路,支持城商行在保持现有法人资格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和市场原则,组建统一的后方服务支持平台。
2008年3月6日,银监会正式批准同意筹建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责任公司。由参与合作联盟的14家城市商业银行等额出资1000万元,作为合作联盟的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建设统一的IT合作平台。
据悉,合作联盟成立后将主要从事银行 IT 系统和产品的开发和数据运营维护、支付结算及业务运营平台服务、金融产品研发以及信息咨询等业务。
山东银监局局长周忠明表示,合作联盟不是管理型机构,不具有管理职能,不直接参与成员单位的业务运营和经营管理,“但合作联盟作为入股银行的代言人,将负责统一协调对外关系,维护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