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下称合作联盟)日前成立,标志着城市商业银行区域联合的又一种创新形式的出现。与此前的徽商银行、江苏银行、吉林银行合并重组不同,合作联盟仅仅是作为金融性服务机构出现,并非银行类机构。
非股权的松散联盟,对联合后的城商行整体实力有多大的提升作用,又能给中国城商行的未来发展之路提供怎样的探索样本,山东银监局副局长王晓春在接受本报专访时娓娓道来。
上海证券报:与安徽、江苏、吉林等地采取合并重组不同,山东城商行合作联盟仅仅是一种松散的联合。在方式选择上,山东是怎样考虑的?
王晓春:山东省是全国城市商业银行数量较多的省份,14家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比较均衡,经营状况普遍不错,既没有“一枝独秀式”的领军银行,也没有风险严重的高危机构。
城市商业银行虽然规模较小,在IT系统建设、人才聚集能力、产品创新能力等方面与大型银行有着明显的差距,但在决策效率、网点布局、客户人脉等方面也有自身独特的优势。因此,山东省各城市商业银行更倾向于选择一种既能保持现有法人地位和业务独立性,又能妥善解决IT建设滞后、尖端人才匮乏以及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的中间道路。
上海证券报:合作联盟成立以后,将通过怎样的方式提升山东城市商业银行整体的竞争力和稳定性?
王晓春:合作联盟保留了城商行现有法人地位,也就保留了各地方给予的特殊政策和相应资源。
合作联盟成立以后,各城市商业银行能够通过这一平台解决研发IT系统所需的庞大资金需求。据测算,由合作联盟统一开发IT平台,可将研发成本节省至各行分别开发费用的五分之一左右。其次,合作联盟成立后将逐步建立系统、统一的培训体系,提升和改善高端人才培养的系统性、专业性及有效性。
再者,各城市商业银行业务及产品创新不足的“短板”问题也将有效缓解。等合作联盟的IT系统建成并投入运行后,借助统一IT平台开展延伸性服务,将快速提升各城市商业银行的电子银行、信用卡、货币投资等业务水平。目前系统开发正在进行之中。
上海证券报:合作联盟成立后,在业务经营和发展方向上将如何坚持市场化原则?
王晓春:目前,合作联盟发展模式在国内还是一种金融创新,还需要不断地探索和研究。合作联盟下一步发展的重点就是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其中法人治理建设将是最直接的切入点,内控建设也是一个重点。
目前山东省内所有城市商业银行无一例外都已经是合作联盟的股东,在成立之初,平均股权只是暂时的情况。随着合作联盟发展的需要,股权结构将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调整。如果合作联盟的创新金融方式能够取得成功,也将欢迎更多中小金融机构乃至外省金融机构加入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