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改第二批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7,640,000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09月22日(由于9月20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9月22日)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涉及的股东仅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科工”)一家,其于2008年7月3日,就限售股份流通事宜做出如下安排:中航科工所持有的公司将于2008年9月19日解禁上市流通的股份,自2008年9月19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两年至2010年9月19日;中航科工在2008年9月19日前所持有的公司已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在2010年9月19日前不在股票二级市场减持。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07月31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09月1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09月19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没有安排追加对价的情况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法定承诺事项: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文件中有关持股锁定期、限售条件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相关股东做出的特别承诺
公司相关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除上述法定承诺外未做出特别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因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5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股4股(每股面值1元)、现金2元(含税)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26,721,170 | 50,688,468 | 177,409,638 |
1、国有法人持股 | 126,721,170 | 50,688,468 | 177,409,638 |
有限售条件合计 | 126,721,170 | 50,688,468 | 177,409,638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25,278,830 | 50,111,532 | 175,390,362 |
三、股份合计 | 252,000,000 | 100,800,000 | 352,800,000 |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改实施前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限售股份第一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股份第一次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限售股份第一批上市后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9,321,170 | 55.29% | 12,600,000 | 126,721,170 | 50.29% |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93,305 | 1.03% | 2,593,305 | 0 | 0 |
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705,775 | 0.68% | 1,705,775 | 0 | 0 |
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232,500 | 0.09% | 232,500 | 0 | 0 |
上海金风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47,250 | 0.06% | 147,250 | 0 | 0 |
合计 | 144,000,000 | 57.14% | 17,278,830 | 126,721,170 | 50.29% |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之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7,640,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09月22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单位:股)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77,409,638 | 50.29% | 17,640,000 | 159,769,638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于原控股股东江西洪都飞机工业有限公司(下称“洪都飞机”)为其他非流通股东垫付了股改对价,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将所持非流通股股份按照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25股的比例折算补偿给洪都飞机,洪都飞机共获得股改对价补偿1,358,370股,其中国有法人股605,475股,社会法人股752,895股。执行对价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 执行对价的股东名称 | 执行对价前 | 执行对价后 |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1 | 江西洪都飞机工业有限公司 | 137,962,800 | 54.75% | 139,321,170 | 55.29% |
2 |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346,200 | 1.33% | 2,593,305 | 1.03% |
3 | 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201,000 | 0.87% | 1,705,775 | 0.68% |
4 | 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0.12% | 232,500 | 0.09% |
5 | 上海金风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90,000 | 0.07% | 147,250 | 0.06% |
合计 | 144,000,000 | 57.14% | 144,000,000 | 57.14%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相比,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原控股股东洪都飞机所持公司139,321,17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9%,已全部过户至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详情可参见公司2007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告),持股比例及股性质均未发生变化。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177409638 | -17640000 | 159769638 |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77409638 | -17640000 | 159769638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75390362 | 17640000 | 193030362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75390362 | 17640000 | 193030362 | |
股份总额 | 352800000 | 0 | 352800000 |
八、公司目前唯一限售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涉及的股东仅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一家。
2008年7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航科工的承诺函。为了加强中航科工航空业务发展,体现控股股东对控股上市公司长远发展的支持,中航科工就持有的公司股份流通事宜做出如下安排:
中航科工所持有的公司将于2008年9月19日解禁上市流通的股份,自2008年9月19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两年至2010年9月19日;中航科工在2008年9月19日前所持有的公司已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在2010年9月19日前不在股票二级市场减持。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09月17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