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息后 巧选还贷方式减月供
2008年09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金苹苹
降息后
巧选还贷方式减月供
⊙本报记者 金苹苹
9月16日起,央行下调了贷款的基准利率。尽管下调幅度不大,但是银行个贷专家提醒:降息后,房贷理财也有“门道”可循,选对还贷方式,可以将省息计划执行地更为彻底。
据民生银行个贷专家介绍,一旦利率进入下降通道,浮动利率方式应是客户降低利息支出的法宝。按照相关规定,贷款利率的调整周期可由“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内按月、按季、按年调整”。
因此,申请一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其贷款利率调整方式可以实行“次年1月1日”调整,也可以实行“按月”调整,即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自央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第一个结息日的次日起开始适用,抑或是“按日”调整,即合同贷款利率于人民银行确定的适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当日进行调整。
那么,“按月”调整与“按年”调整有多大差别呢?以贷款100万元,期限10年,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假设其2008年8月20日发放贷款,每月20日扣款,那么前者自9月21日开始执行新利率,而后者自2009年1月1日执行新利率,前者较后者少支出月供168元。不但如此,以后每逢利率下调,前者都能领先一步享受节省利息的好处,真正做到让月供紧随利率一起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