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破产法助内地企业提升重组意识
2008年09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朱周良
⊙本报记者 朱周良
在新破产法实施届满一年之际,香港均富会计师行18日表示,新破产法建立了“市场化”的破产制度,更大程度地拯救破产企业,帮助内地企业的重组意识大大增强,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市场的信心。
均富会计师行合伙人兼重整破产部主管邓忠华18日在出席国际破产协会于上海召开的2008年年会时表示:“自新破产法出台后,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及金融机构(主要为证券公司)中均有实行破产重整程序案例。其中比较明显的效果是不少上市公司能在新破产法下恢复其可持续经营能力,避免企业破产,维持社会稳定。可以说,新破产法造就了上市公司保壳或扭亏的空间,使壳资源能快速从巨额债务中解放出来,成为净壳,吸引不论国内还是海外的投资者,通过‘买净壳’,以更便捷的方法进入中国上市公司经济体系。”
均富认为,新破产法统一了以往的破产规范,引入重整程序,创建管理人系统,建立“市场化”的破产制度,营造更佳的环境让企业可以获得重生。
(以上除署名外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