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要求会员做好调整印花税工作
2008年09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璐
⊙本报记者 王璐
上交所9月18日发布《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调整工作。
《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据此,各会员单位应做好相关调整工作,如遇问题,及时与上交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