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国庆节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
2008年09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各结算单位:
按照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08年国庆节休市5天(2008年9月29日至10月3日)。根据《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现将2008年国庆节休市期间资金清算交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2008年9月26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8年9月26日,资金交收日为2008年10月6日。
二、2008年10月6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8年9月27日—10月6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8年10月6日,资金交收日为2008年10月7日。
三、2008年9月24日、25日、26日发生的B股交易,上海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8年10月6日、7日、8日;深圳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8年10月6日、7日、8日。
请各结算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