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8人,实际表决董事1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修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公司定于2008年10月6日在北京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相关会议通知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9日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08-03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兹定于2008年10月6日(星期一)召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题: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会议时间:2008年10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
会议地点:北京华都饭店大观堂二楼(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8号)
三、非股东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股东出席方式
1、股东资格
凡截止2008年9月24日(星期三)下午3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登记办法
拟出席会议股东可以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04
传真:010-84588151、84868330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办理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还应传真或邮寄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3、登记截止日:2008年9月26日(星期五)
五、其他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咨询电话:(010)84588785、84588071
3、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请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4、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特此公告。
附件: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0日
附件: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