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9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被抽查了93批次的产品,87批次未检出三聚氰胺,6批次检出三聚氰胺,检出值在每公斤0.6~8.6毫克。其中5批是由北京光明键能乳业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的酸奶产品,1批是由武汉光明乳品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的酸奶产品。除此之外,本公司上海和其它地区生产的新鲜牛奶(巴氏消毒奶)、常温牛奶(UHT奶)、酸奶等产品未检出三聚氰胺。
北京光明键能乳业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11,959万元,其中本公司直接持有89.97%的股份。2007年度,该公司年销售收入17,666万元(占本公司2007年度营业收入的2.15%),净利润-1,038万元,。
武汉光明乳品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子公司,注册资本2,160万元,其中本公司直接持有60%的股份。2007年度该公司年销售收入16,670 万元(占本公司2007年度营业收入的2.03 %),净利润707万元。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对饮用上述产品给消费者带来的不安深表歉意,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在此,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承诺:
1、被检出三聚氰胺的产品第一时间全部召回、封存、销毁。对北京及武汉工厂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相关产品的生产线停产整顿。
2、对饮用过上述检出三聚氰胺产品的消费者,我们将按照国家标准加倍进行赔偿,由此造成的疾患我们将负责到底。
3、已委托国家和地方相关检测机构对光明乳业生产的全部产品进行全面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布。
4、遵循国务院相关规定,对原料奶等原辅材料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原料奶、辅料、产品批批检测。不合格原料奶坚决拒收。不合格产品决不出厂。
5、为维护广大奶农的利益,继续收购经严格检测合格的原料奶。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