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9月1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参加会议董事 6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召开。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成都东南建材有限公司改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南(成都)钢结构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由成都东南建材有限公司(原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实施建设。成都公司已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现经成都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友好协商,拟取消成都公司在兴业银行成都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终止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成都公司已准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在目前兴业银行成都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全部转存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董事会批准成都公司上述行为。
备查文件: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19日